二手房交易交付定金后房主拖着不去办理房产证我该如何处理?

本人签署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协议,已交定金一万元,房款分三期付完,第一期与到房地产办理房产证当天支付,第二期在办理该房屋银行按揭贷款当日支付,第三期在于2015-3-19日前支付完,合同未注明办理房产证的日期及限期,第二期房款未完成是否第三期房款不成立,现在房主拖着不去办理房产证我该如果处理与协商。有中介,中介答复自己协商。

首先,合同只明确每期房款支付时间和条件,但并未说明三期房款是依次支付,所以第三期房款仍需要支付。
其次,对方如拖着不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催促办理,如果仍旧不办理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卖家要求其过户,或是书面通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还房款及利息。追问

如果房主拖着不去办理房产证过户,到了第三期房款时间我还是得支付第三期房款是吗?必须先书面通知后才能起诉卖家要求过户吗?这个书面催促有没有时间限定,比如我交付定金过后多久?

追答

是的,不办理房产证不能成为拒付第三期款的理由。由于合同未约定过户时间,催促后在合理时间内未过户在构成违约,所以通知后不过户再起诉。通知没有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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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4
我也想知道???谁知道的回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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