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法院判决离婚,但判决书找不到了,去法院档案室复印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带着你本人的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提供原被告的姓名(你是哪一方)给他们,从电脑中查询后复印后再加盖法院章,这样,复印后的判决书相当于原件。追问

那需不需要写个什么申请啊?

追答

调取档案申请书
*****法院:
我是***诉***离婚纠纷一案的原告(被告),我曾于2003年在贵院领取民事离婚判决书,后因保管不善遗失,现申请贵院调取该宗档案复印离婚的民事判决书。
望予准许!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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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4
  民事判决书丢失,可以由案件的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由档案室复印当时的判决书,加盖档案室的公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2014-09-23
  你好!
  到法院档案室复印案件档案材料要事先预约。
  在预约的时间本人带身份证,可以确定是本案当事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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