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职责任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5-14
原卫生部药典委员会于1998年9月更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并成建制划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药品标准化管理的法定机构。基本职能: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

(2)制定现行版药典增补本;

(3)组织地方药品标准再评价,并整理上升为国家药品标准;

(4)负责将新药试行标准审查核定为正式标准;

(5)编制药典系列丛书;

(6)负责审定国家药品通用法定名称;

(7)编辑出版《药典通讯》期刊,发布有关药品标准的信息;

(8)建立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各国药典委员会的联系,加强药品标准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5
国家药典委员会(原名称为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成立于195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负责组织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制定、修订国家药品标准,是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药典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人事处、业务综合处、药品信息处、中药处、化学药品处、生物制品处等处室,以及卫标发展中心、《中国药品标准》杂志社等分支机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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