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最后这个月我还用去上班吗?不去还给我工资吗?

如题所述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终止。因此不必去原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最后不给工资可以到劳动机构进行求助,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属于集体争议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除提交第一条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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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5

    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不用去上班;

    不去上班就不给你工资;

    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你经济赔偿,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几年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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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5-13
要看是立即解除还是一个月后解除。如果是立即解除,那么后面一个月就不用去上班,当然也没有正常的工资,但是如果符合应当提前的法定条件(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那么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是一个月后解除,那么你还要继续上班一个月,当然这后面上班的一个月是有工资的。
第3个回答  2013-05-13
你看下解除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如果现在是解除时间了,你做完必要的交接就可以不用去了;如果没有到解除时间,你应该去上班,还可以拿工资。

当然,如果你不去,自然没有工资了
第4个回答  2013-05-13
如果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明确的合同解除时间。在合同解除之前,如果不去上班,则这段时间没有工资。在合同解除之后,则当然可以不去上班。
合同解除之前不去上班的,不上班期间没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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