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为对贫困户的认定与退出的标准。
“四进”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的农户;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无房且自己无能修建的农户,或只有一套常住房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政策救助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七不进”为2017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农户;2014年以来购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农户;家庭拥有或使用享受型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农户;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农户;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家庭;
举家外出一年及一年以上,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一出”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的,必须列为2017年脱贫户退出。
“三不出”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作为2017年脱贫户退出。即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家庭;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尚未明显见效的家庭;当年新识别或返贫的贫困户原则上不能退出。
扩展资料:
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要求规定:
1、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口及因偶发事件致贫的农村特困家庭,按照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2、将审计发现的精准识别疑似问题进行再次核实,将符合贫困识别标准而被剔除的人口,重新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3、综合考虑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因素,既不提高也不降低标准,将符合贫困识别标准但未纳入的贫困人口,作为新识别贫困人口,按照程序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