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品房在日后使用中遭遇自然灾害如地震等损坏,由谁来赔偿

请问贷款买的商品房在日后使用中遭遇自然灾害如地震等损坏,由谁来赔偿?有没有这样的保险?有的话,是什么保险,费用多少?

1、房屋未交付,业主损失由发展商承担

没有交付的房屋毁坏/损,由于房屋风险没有转移,其主要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对于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业主而言,由于合同已经无法实现而解除。购房款应该全部返还,造成的其他损失理论上应该双方分担。

还没有交房的楼盘,购房者不用担心,通常出现了问题都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在交房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可以选择拒绝收房。所以,主动权掌握在我们业主手中。

2、已收房并办理了按揭,债权关系仍存在

目前购房者中,按揭买楼的比例占了一半以上,更多的业主关心的是正在供楼的房屋如果在灾害中受损后如何处理,从法律上讲,房屋只是按揭贷款的抵押物,抵押品的损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银行仍会继续追索贷款人的剩余贷款。

至于是否有所调整,还要看政府的具体救灾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也曾表示,央行正与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灾区按揭还款等问题。



3、购买了房屋保险,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付

如果灾后已买了房屋保险的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对此法宝律师表示,这要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目前常见的房贷险基本不保房子在地震中损失,即使保险公司愿赔付,第一受益人也是银行。但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很多个人是无法承担损失的,通过保险的方式是比较可行的选择。

4、灾后对房屋质量存疑,可请机构鉴定

自然灾害发生后,有些楼房损坏程度异常严重,如果怀疑有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法宝律师认为,业主一般在房屋通过综合验收之后收楼,而通过综合验收则表明检测部门认可该房屋的质量,如果业主存疑,可以请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如认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通过起诉,由法院制定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房屋质量确实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的,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如果只是普通的质量问题,则可要求发展商进行修复。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该《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还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买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对风险随交付转移规则,只要法律没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无特别约定,都应适用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以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准还需注意:

第一,对风险转移的适用,须以法律没有另外的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另外的约定为前提。

第二,交付必须是基于有效买卖合同的履行行为。如果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买受人已经占用标的物,应视为交付。

第三,风险转移作为转移占有的交付而完成,至于买受人是否认可出卖人的履行或者是否承认标的物的品质,则无须涉及。

第四,风险转移是独立发生的,与所有权转移无关,即使是保留所有权的交付,或标的物非基于权利人的意思而脱离占有,抑或交付后出卖人未能使买受人取得所有权,也不影响风险的转移。第五,物的瑕疵也不影响风险的转移。

具体而言,如果开发商尚未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房屋在地震中毁损、灭失,由开发商承担风险;如果开发商已将房屋交付购房人,则应由购房人承担不利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地震致商品房毁损、灭失的几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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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有购房者承担,因为已经办理了房产证,你是房子的所有权人,责任由你承担;如果交房后至办理房产证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也是由你来承担,因为交付后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2、有这样的保险,具体咨询保险公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05
这些都是不可抗拒因素,没得陪,认倒霉!!!
第3个回答  2013-06-05
靠 这是TM什么道理,房子塌了还要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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