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上裁决事项有两条,一是赔偿我4个月工资钱,二是补缴2年社保,我递交申请执行书的时候,申请书请求事项我也是写这两条条件。法院要求我去社保局开2年社保应该缴纳多少钱的清单,然后要求把单位要给我的钱和单位应该补缴我社保的钱相加,就是总共赔偿款了(申请书上的合计金额)。问题如下:
1:如果法院要到钱,是把钱全部给我,还是只给我4个月工资的钱。那剩下的钱(社保的钱)给谁?社保局吗?以我之前原单位的名义法院替我缴进去,然后个人部分我自己承担,是这样吗?
2:我确定单位不再为我社保的事情去跑社保局了,如果要到钱,那单位补缴我社保的钱就全部在法院了,我能不能要求把总共的赔偿款全部给我?社保我也不去缴纳了。还是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的,谢谢。
1、是的,补缴的钱不太可能给你个人,最后还是要补缴的。
2、你应该要求法院强制单位为你办理补缴手续。
追问那补缴是怎么补缴的?单位不愿意去补缴,那既然要补缴为什么要折算RMB呢?如果单位把钱全部给了法院,在叫单位去社保局补缴没这样的事情吧?
追答补缴最终还是要单位去办啊,估计法院主要是核算下大概多少金额,看能不能执行。
不是说社保要单位缴然后个人才能缴纳吗?我个人能直接去社保局缴纳?如果不去会怎么样呢谢谢
追答你关系还在单位吗,如果还在就得单位替你补缴,如果不在那就只能给你本人自己去缴纳了,我个人觉得不会怎么样,应该没事。
追问我不知道怎么判断关系还在不在,单位已经开了离职证明我早已经不是单位的员工了,我看很多回答都是说要给社保局的,所以不确定到底给谁,哎
法院说如果你不去社保局开2年内需要缴纳预算的清单就无法知道单位要给你缴纳多少社保的钱了,我们怎么给你追回,法院是这个意思。如果追回后就直接打到我社保账户里了吧,真想不去缴纳,直接给我啊,多好,呵呵
追答第一次听说。。。既然都说了可以追缴的话,那这块就是社保部门的职责所在啦,只要把你生效的仲裁书交给当地社保部门就行啦。除非是不能追缴或者补缴的社保费用,法院才可能追偿。再者,如果法院来追缴,那么法院是要责令社保部门划扣企业应缴社保费用呢,还是直接要求银行划扣企业账户把钱缴给社保部门呢,呵呵~~社保缴费,不光是职工和企业的事情,还有社保部门这个第三方的,除非是社保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如果你申请了行政诉讼,法院才可以以行使监督权的形式要求社保部门作为的。。。比如说是因为企业没有参加社保,在此期间发生了医疗费、工伤的,仲裁/法院则会裁决或者判决,由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在等消息了,缴给社保就社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