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加班费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做销售,现在公司称要做战略调整,意思是要搬到别的城市去。而我们可以选择和公司一起搬过去,公司给予一定的搬家费用;也可以选择申请离职,公司给予N+1的赔偿。但是由于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加班3小时以上,周末也没有双休。我们选择离职的员工要求公司另外补偿我们的加班费,但是公司以制度来解释: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否则为义务加班!换句话说就是公司不承认我们加班!但是我们加班的事实存在,而且我们也有上下班的考勤记录,周末加班我们也有证据在手,请问各位大侠:我们的加班是否有效?如果有,我们又应该怎么争取呢?非常着急!请帮忙解决,谢谢!!

第1个回答  2020-04-13

第2个回答  2020-01-20
第3个回答  2008-06-03
肯定是不合法的,建议咨询一下律师,如果想争取的话要搜集证据的
平时注意保留一些有利的证据。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这种情形不可一概而论:
1 公司要求加班,而又不发加班费,肯定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解决,不行就通过媒体或法律途径。
2 如果是你们自己主动加班的话,这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属于个人自愿的义务加班,难度就大了,他们中的一些话还是有一定根据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08-06-02
你可以先收集资料。
比如说公司发的取消加班费的通知或者是公司没有调休的证明以及你刚刚说的公司那所谓的义务加班制度。
然后可以用寄匿名信的形式,寄到公司所属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
如果是上海的,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如果无所谓匿名的,你可以将你的带有加班纪录的考勤表复印件,连同你的工资条,寄到相关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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