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在房产证上写上老公的名字

事情是这样子,我的房子是婚前我妈妈买给我的,300万的房子她给了首期100万,每月月供1万2是我自己付,还有30年。老公的房子是婚前他自己买的,当时买的便宜100万不到,首期20万,现在月供4千,还需要还25年。补充细节:1、我们现在住的是我买的大房子,老公的房子出租了,每月的租金是4千多。他一个月收入加上房租大概1万左右。我现在的月收入1万左右。现在我们大房子的月供是两人共同承担,一人一半。现在问题来了:老公要我在我们大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产权的百分比是50%,也就是一人一半。现在我就觉得心里很不平衡,当时买大房子也是用作我们的婚房,首期男方一分没给,而且结婚摆酒的费用大概20万都是我们女方家出的,都是贴钱嫁女儿。现在男方要求要占一半的产权我觉得不合适,可是婆婆说如果不在房产证上写上她儿子的名字就让我们离婚。现在我真的很烦恼,好好的感情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谈到钱跟房子就这个样子。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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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2
大房子跟你老公一点关系也没有啊 你可千万别加上他的名字 如果以后有什么事 那就成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了 你如果不加他的名字你们肯定之间肯定会有隔阂 说句实话 你婆婆和你老公就是不讲道理的人 你一味的让步总有一天你在家里会占不住脚 如果没有孩子大了 离就离吧 你婆婆已经把底线都给你划出来了 明摆着就是不要脸了 你还客气什么
第2个回答  2013-07-02
现在新婚姻法倾向我们男性。跟国外不同一般厉害是财产个半分。中国现在是财产归男方。子女抚养权倾向女方。如果没有特殊必要就写你自己名字。
第3个回答  2013-07-02
可以先去做个公证,公证书上明确房子的首付是你的父母出的,并且等房子还完30年贷款后你老公才能拥有33%的产权。这样你的房产证上可以加上你父母(一人名字即可),和你老公的名字.同时要求:做为对等,在男方的房子上同样要加上你的名字。如果男方不同意,那就要好好想想男方的目的性了,是为了你的人还是为了你的房子?
第4个回答  2013-07-02
这个房子确实就跟你丈夫家里一点关系都没有。楼上有一位貌似懂得房产财产归属方面的法律知识啊,你可以咨询一下专业人员,可以那么做。你在经济上比你丈夫强,一个能与比自己强的女人结婚的男人,恩,在我看来应该在决策方面不够独立,这个房产方面的八成是婆婆撺掇的吧。貌似是觉得你在经济上很独立,不会100%依靠丈夫,所以怕以后万一有个什么情况,要给自己留个保障。另外一个感觉比较公平的办法,你若是觉得写上他们的名字心里特别难受那就提出让他们呢付出首付的一半,50-60万给你的妈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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