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只按基本工资计算

我们公司加班工资只按基本工资计算,但是请假却按全额工资扣除,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多,保留了所有的工资条是否可以要回以往少掉的加班工资,另外现在公司老板觉得人手太多,又不想裁员,想随意调动岗位并降薪是否合理(实际公司效益一年比一年好),并且取消了以往一直有的绩效奖(不是算在全额工资内的,老板一直挂嘴边说:这个钱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实在是太坏了)本人设计人员~

  应当 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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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8
不合理的啊,告他去,或离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26
加班工资不是按基本工资计算的,是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这个概念可参考广东工资支付条例)算。当然,如果你所在省有别的规定的,可以看看。可以要回二年的加班工资。至于工资岗位什么的,是你和公司可以协商的,只要不违反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你们合同的约定,就只存在你所觉得合理不合理的事,而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事。当然你也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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