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减轻患有慢性大病农民的医疗负担,经临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特殊慢性疾病的病种和标准。
尿毒症:有明显贫血、口臭、皮肤瘙痒、严重恶心、呕吐、神经并发症、水盐代谢和酸碱平衡明显紊乱等临床表现;功能检查结果达到:①内生肌酐清除率<10ml/min;②血肌酐>442mmol/L;③血尿素氮>20mmol/L。
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血管病变、中枢神经损害等并发症之一的。
中、晚期癌症:有各种癌症病史,癌症术后扩散,癌症术后化疗。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有贫血、乏力、出血等症状,实验室血常规或骨髓象检查符合诊断标准的。
白血病:有贫血、乏力、出血等症状,实验室血常规或骨髓象检查符合诊断标准的。
慢性肝炎活动期或肝硬化:出现消化道症状或出血、腹水、肝脾肿大等指征,肝功能、B超等检查支持诊断的。
系统性红斑狼疮: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
类风湿关节炎(丧失劳动能力的):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
强直性脊柱炎: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
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神经、精神、肢体功能障碍的。
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的。
肺心病合并心衰: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
风心病合并心衰: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
冠心病合并心衰: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符合诊断的。
小儿脑瘫:须经常住院治疗或康复治疗的。
精神障碍和神经系统疾病:自主行为能力受限,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器官移植术后:须常年服用药物的。
其他特殊慢性疾病: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认定的其他特殊慢性疾病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