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学打闹一个受伤,这医疗费怎么分?

如题所述

近日,乐里司法所接到莫某反映:其儿子在某小学就读,课间休息期间,路经走廊时被同学伸脚绊倒,头部磕到墙壁受伤住院八天,花费了三千多元的医疗费,与对方的家长自行协商赔偿无果,因此,请求司法所帮忙调解。
乐里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为了弄清案件事实,立即到莫某儿子所在的学校进行了解,并调看监控视频,经过反复查看监控视频,看到王某的儿子在走廊地上打滚玩耍,莫某的儿子跑过来时被王某的儿子绊倒,头碰到墙上受伤。弄清事实后,为了使该纠纷在司法所得到化解,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通知双方家长到司法所进行协商。莫某认为:“其儿子受伤是因为王某的儿子伸脚绊倒所致,应该由王某承担此事故造成的损失。”王某认为:“事故是发生在学校,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莫某也要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才公平合理。”由于双方的意见分歧太大,协商陷入了僵局。
为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决定把双方当事人分开做思想工作。先做莫某的思想工作,告知莫某:其小孩在人员较多的走廊上乱跑,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危险,如果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诉讼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也耽误其外出务工,希望莫某要作出适当的让步,莫某接受了司法所的建议。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去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向王某解释《民法典》有关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虽然本案是发生在学校,但从调取的监控视频来看,你的小孩在走廊地上打滚玩耍,莫某的小孩跑过来被你小孩绊倒受伤,与你小孩的不当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然,莫某的儿子在人多的走廊上乱跑,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危险,这起事件是人为原因造成,而不是意外事故,而且,学校的教育管理上也没有明显的过错或者过失,因此,建议由你们双方家长分担此次事件的损失。
经过司法所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了协议:莫某的孩子受伤的损失为治疗费3389元,住院护理费1129.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扣除保险赔偿的医疗费1411元,剩余的损失3907元按三七开来分担,莫某自行承担百分之三十即1172元,王某承担百分之七十即2735元;王某于调解的当天一次性将2735元赔偿款支付给莫某完毕。
签订协议后,王某当场支付赔偿款给莫某,双方当事人真诚的握手言和。
▍内容来源:田林司法局(如有侵权,烦请联系删除)
▍图文编辑:生活在百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17
这是同等责任的各担负百分之五十医药费,另外若是在校内受伤可以报保险,因为现在每所学校都相应的给每位学生上了人身意外险的。
第2个回答  2020-06-17
两个人打闹有一个人受伤,理应由对方负责医疗费。但是同学之间打闹不是故意的,伤者自己付也可以。
第3个回答  2020-06-17
同学打闹致受伤是意外事故,应平摊医疗费。
第4个回答  2020-06-17
那要看两人打仗的原因,在划分医疗费用,正常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