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辞职注意事项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派遣工离职(包括自动离职、劝退、除名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 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2)劳务派遣工因故辞职(自动离职、辞职)的,需年满两年后方可再次入厂;劝退、 除名的不再录用。(3)劳务公司在员工离职时,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扣取劳务派遣用工得工资。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1)员工辞职,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提前1个月向其分厂车间主管提出辞职请求,并报人事部审批,审批期间继续在原岗位工作。(2)辞职员工本人必须认真写明《辞职申请》,详细说明申请辞职的原因和事由,并将《辞职申请》交车间主任签字审核。(3)由辞职劳务派遣工的主管领导在《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及时给人事部审核。辞职员工的主管领导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4)办公室主任必须在本厂劳务工的《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并统一报给劳务公司办公室,由劳务公司签署意见,在7天内补齐人员。(5)劳务派遣公司将派遣工《辞职申请书》送人力资源部签字备案。(6)在获准辞职前,劳务派遣工须将工作交接清楚,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劳务公司安排补员,厂(部)应安排新进人员接替其工作。(7)待辞职员工递交《辞职申请书》且获批之日起满1月后,在分厂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中有关事项办理离职手续。(8)在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前,辞职劳务派遣工本人需主动向其主管领导索要“交接完毕证明”。由辞职员工主管领导出具书面证明,证明该员工工作已交接,并已移交他人接替其工作,并签字或盖章。(9)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劳务公司脱离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