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可以和养子女结婚吗?

甲的丈夫早死,甲带著小女儿乙与丙再婚,後来甲亦过世了,乙由丙抚养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乙和丙并无血缘关系,当乙到了女性法定结婚年龄20岁,是否可以和丙合法结婚?

你说的情况属于继子女和继父母的关系 ,不是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于生父母子女关系。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子女之间是法律拟制直系血系,法律禁止他们结婚。


继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后,继父母子女之间能否结婚?

分为两种情况:

1、是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比如继子女由继父母抚养成人,受继父母的教育,从法律上讲他们之间的关系视同亲父母子女,因此即使继父母离婚,继父母子女之间也不能结婚。

2、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比如继父母结婚时,继子女都已经成年,或继父母结婚时,子女虽然未成年,但继子女由另一方父母抚养或者(外)祖父母抚养长大,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子女之间可以结婚。

追问

抚养教育关系在子女成年后可以通过某些手续取消吗?

追答

我国《婚姻法》对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能否解除的问题未作明确规定。1988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解除的批复》明确指出,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一方起诉要求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民法院应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即起诉后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予以判决 。

追问

谢谢,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如果继父有一名继女和一名亲生儿子,继女和亲生儿子之间并无血缘关系,而继父与两人均存在抚养教育关系,继女和亲生儿子之间会因而视为拟制直系血亲,而被禁止结婚吗?

追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亲生儿子和继女之间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但不是自然血亲关系。

婚姻法禁止血亲之间结婚,主要是从生物学意义上考虑的,是为了实现优生优育的目的。因此,这里的血亲仅指自然血亲,不包括拟制血亲。因此,亲生儿子和继女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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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6
完全可以,虽是养子女关系,但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只要有爱情,双方都自愿结婚,那是允许的。
第2个回答  2017-03-16
你好!法律上是可以的,先脱离养父养女关系,再登记结婚。但情理上大部分人是接受不了的。这要看两人的毅志力了。追问

虽然脱离收养关系应该是没有难度的程序,但婚姻法条文有提到这种关系不能结婚吗?

追答

没有。婚姻是依双方自愿为主,在排除法律上规定的血系问题后任何人不得干预。现实生活中翁媳间结婚也有过的。但法律上对继父母子女解除关系也有说明:“如果双方关系恶化,经当事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想结婚,有很多事要做。

第3个回答  2022-07-27
养父母与养子女没有解除收养关系而结婚,此种属于无效婚姻。养父母和养子女是基于收养关系而形成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合法的收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等同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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