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8-05
1.充分条件:A一定可以推出B,B不一定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充分条件(充分非必要条件)。
如:A:X>Y,B:X-Y+2>0。A是B的充分条件。
2.必要条件:A不一定可以推出B,B一定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必要条件(必要非充分条件)。
如:A:X>Y,B:X-Y-2>0。A是B的必要条件。
3.充要条件:A一定可以推出B,反过来B也一定可以推出A,则A与B互为充要条件。
如:A:X>Y,B:X-Y>0。A是B的充要条件。(也可以说B是A的充要条件)
第2个回答 2008-08-05
定义:如果由A推出B成立,那么A叫做B的充分条件,B叫做A的必要条件。如果由A能推出B成立,但由条件B推不出A成立,那么A就叫做B的充分非必要条件。例如“对顶角”是“两角相等”的充分非必要条件。
第3个回答 2008-08-05
规范讲法:
A可以推出B 那么A就是B的充分条件,B就是A的必要条件。
A可以推出B;B不可以推出A 那么A就是B的充分非必要条件。
有个通俗的判别方法:
A对B来说 有之必成 则A是B的充分条件
无之必败 则A是B的必要条件.
充要条件就是A与B等价,A可以推出B,B也可以推出A.
第4个回答 2008-08-05
如果由命题a肯定能推出命题b,则a是b充分条件,如果由命题b肯定能推出命题a,则a是b的必要条件。如果由a能推出b,而b不能推出a,则a是b的充分非必要条件。
比如你是一个中国人,你就一定是个亚洲人。所以“一个人是中国人"就是"一个人是亚洲人"的充分条件。
但一个人是亚洲人,却不一定能推出他是中国人,所以“一个人是中国人”并不是“一个人是亚洲人”的必要条件。
第5个回答 2008-08-05
一般的,如果已知P推出Q,那么我们说P是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
一般的,如果既有P推出Q,又有Q推出P,这时P既是Q的充分条件,又是Q的必要条件,我们就说P是Q的充分必要条件,简称充要条件
例如:“X是6的倍数”是“X是2的倍数”的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X是2的倍数”是“X是6的倍数”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X既是2的倍数也是3的倍数”是“X是6的倍数”的充要条件
“X是4的倍数”是“X是6的倍数”的极不充分也不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