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B.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C.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后。20日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D.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