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陷阱区间

如题所述

个税纳税义务人虽然是取得所得的个人,但是对于企业而言,员工缴纳的个税实际为企业的成本,因为员工更看重的是税后实际所得,而非税前所得。企业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单独计税方式下,实际存在六个雷区,税前发放金额处于这六个雷区,公司出钱不讨好。
      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方式的,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税率为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七个级距,6个雷区,若年终奖刚好踩到雷区,意味着员工到手的钱不增反减。不同所得下,具体税额计算及缴纳,可以细读下面的《一本书看透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文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即个人2021年取得的年终奖2022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以及2022年取得的年终奖在2023年办理汇算清缴时,取得的年终奖均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方式。

      年终奖不超过36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超过36000(3000×12)不超过144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年终奖超过144000元,不超过300000元的,税率为20%;年终奖超过300000元不超过420000元的,税率为25%;年终奖超过420000元不超过660000元的,税率为30%;年终奖超过660000元,不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35%;年终奖超过960000元的,适用税率为45%。

单独计税方式下6个雷区
      年终奖适用税率从3%升至10%之间的雷区
      年终奖适用3%税率的临界点为36000元,此时需要缴纳的税款为:36000×3%=1080元,税后年终奖为34920元。
      当年终奖多一元,为36001元时,适用的税率就跳到10%,需要缴纳的税款变为36001×10%-210=3390.1元,年终奖多拿1元,多缴税款2310.1元,税后年终奖为32610.9元。
      在税率由3%变为10%这个区间内,年终奖至少增加多少,税后收益才会增加呢?
      设年终奖为年终奖在36000元基础上,增加X,需要缴纳的税款为:(36000+X)-{(36000+X)×10%-210}=34920,得出X=2566.67元,即年终奖大于36000+2566.67=38566.67元时,税后收益才增加。
      换言之,年终奖落在36000——38566.67这个区间是雷区,意味着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增加,实际到手的税收年终奖降低。

      年终奖适用税率由10%升至20%之间的雷区
      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的最高临界点为144000元,在临界点上,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为:144000×10%-210=14190元,税后年终奖为:144000-12990=129810元。
      员工多取得1元年终奖,需要缴纳税款为:144001×20%-1410=27390.2元,多缴纳税款13200.2元,税后年终奖为116610.8元。
      年终奖税率从10%升至20%,年终奖至少在144000元基础上增加多少,对于员工而言,实际到手的年终奖才增加呢?
      设年终奖增加X,(144000+X)-{(144000+X)×20%-1410}=129810,得出X=16500元,即年终奖至少在144000元基础上增加16500元以上,年终奖大于160500元,对于员工税后年终奖收益才增加。
      即年终奖落在144000——160500之间,是雷区,意味着员工企业多发年终奖,而员工缴纳完个税后的税后年终奖却减少了。
      年终奖适用税率由20%升至25%的雷区
      年终奖适用20%税率的最高临界点为300000元,在临界点上员工需要缴纳的个税为:300000×20%-1410=58590元,税后年终奖为241410元。
      年终奖多发1元,适用税率升至25%,需要缴纳的税款为:300001×25%-2660=72340.25元,多缴纳税款13750.25元,多发1元,员工到手少13749.25元。
      设年终奖至少增加X,实际到手年终奖才增加。(300000+X)-{(300000+X)×25%-2660}=241410,X=18333.33元,即年终奖至少为318333.33元时,才能达到与年终奖300000时相同的税后收益。
      年终奖落在300000——318333.33元之间,是雷区,企业多发钱,员工到手钱却减少。
      年终奖适用税率由25%升至30%的雷区
      年终奖适用25%税率的临界点为420000元,临界点需要缴纳的税款为:420000×25%-2660=102340元,税后年终奖=317600元。
      计算方式同上,通过测算,年终奖落在420000——447414.29元之间,为雷区,企业多发年终奖,员工到手年终奖却减少。
      年终奖适用税率由30%升至35%雷区
      年终奖适用30%税率最高临界额为660000元,临界点需要缴纳的税款为660000×30%-4410=193590,税后年终奖为466410元。
      年终奖落在660000——706538.46之间,是雷区,企业多发年终奖,员工税后到手年终奖却减少。

      年终奖适用税率由35%升至45%雷区
      年终奖适用35%税率最高临界额为960000元,需要缴纳税款为320840元,税后年终奖为639160元。
      年终奖落在960000——1134545.45元之间,是雷区,员工到手年终奖因税率升高而减少。
      以上推算雷区,仅是站在年终奖适用单独计税方式下,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纳税人选择单独计税方式都划算,一般情况下,单独计税更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对于员工而言,更关注的是税后到手的钱,年终奖单独计税方式下,若公司发放的年终奖落在以上六个雷区内,意味着公司多发年终奖,而员工到手的钱却因为多发的年终奖没有弥补上税率升高而多交的税款,最终导致员工到手的钱降低了。这种情况对于企业以及个人均不利,所以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需要进行一定的测算,由税后年终奖倒退出税前年终奖,选择税率档低的对应的税前年终奖进行账务处理,代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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