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对当时的土地进行了怎样的变革?

如题所述

土地变革内容:
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卫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第一次变法
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1
土地国有制:商鞅变法后土地属国家所有,在法权上,这是秦国土地制度的基础。
秦国实行土地国有制有正反两方面的证据。从正面看,首先,国家授予农民定量土地的制度的实施,证明国家控制着土地,否则无法实行这种制度。其次,如前节对秦《为田律》讨论所揭示的那样,国家通过制定阡、陌、阡道、陌道、封、埒等田界,将土地割裂为以百亩顷为单位的整齐田块,并且每年定时维修这些田界,这只有在土地国有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如果土地私有,则田块无法规整划一,也很难定时统一维修田界。从反面看,首先,商鞅变法以后直至秦亡,提到这一时期存在土地买卖的史料,仅有上引董仲舒言论。
第2个回答  2013-10-11
变法废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此举推动了地主经济的发展,加强了统治阶级对农民的控制,使其无法从事商业,间接达到重农抑商的目的,奠定了我国为千年农业大国的基础。
第3个回答  2013-10-11
废井田,开阡陌。建立封建土地所有制,奖励耕作。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