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父亲的债务需要女儿还吗?

父亲已去世了,他身前(1992年)欠朋友3万多元钱,朋友一起诉到法院他也还了一半的钱,父亲2001年和母亲离婚,他说债务由他自己还,离婚时他分得两间房,姐姐由他抚养,由于他没有能力抚养,就说房子留给母亲做姐姐的抚养费(很多人都可以证明姐姐是母亲抚养的),所以那两间房的房产证没有改他的名字还是母亲的名字,现在父亲的朋友要我们就这一个星期还余下的钱,不还就要法院拍卖那两间房子,他们可以这么做吗?我们三姐妹都是母亲一个人抚养的,我们当地的人都知道,我们可不可以不还那些钱呢?那些钱是父亲和他欠钱哪个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时候欠的,我们都没有用个一毛,法院可不可以拍卖那粮件房子呢?他们有权那么做吗?

1、债是你父亲和你母亲婚姻存续期间欠下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2001年他们离婚,但是债还得由他们两个一块承担,离婚协议上债务完全归于你父亲的约定对于你父亲的朋友没有约束力,他可以要求你母亲偿还债务。2、他有权利请求法院拍卖,但是法院不会把你们的房子拍卖,因为房子是你们唯一的住所,法院要保证你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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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5
没有权利。。房子是你母亲名下的。。。欠债的人是你父亲,如今已经没有父债子还。。人死了,债就清了
第2个回答  2013-10-25
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吧
第3个回答  2013-10-25
不需要
第4个回答  2013-10-25
遗产继承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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