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深圳工伤保险赔偿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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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级深圳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05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方案一:由社保部门按月支付(已买工伤保险)
一级至四级工伤赔偿(以本人工资为标准,如果工资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算,约为2661元\月*60%=1597元\月;超过三倍的按三倍计,约为2661元\月*3倍=7983元\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一级24个月90%
二级22个月85%
三级20个月80%
四级18个月75%
方案二:一次性计发十年处理断
一级至四级如果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合同关系),按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
以本人工资为标准,如果工资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需要护理的)
一级39个月90%*10年60%*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级36个月85%*10年50%*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级33个月80%*10年40%*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级30个月75%*10年30%*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附一:如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则全部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其标准为上述该有的项目都有外,另加一次性赔偿假肢安装费,按国产普及型价格,每四年一次,一直计至七十岁止.一般四级伤残,假肢费一项可索赔二十多万元(本所可提供相关成功判决案例供伤者参考)
附二:五级至十级工伤赔偿(后两项由用人单位赔偿,且终结劳动合同关系才有):
以本人工资为标准,如果工资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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