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19
1、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该作为09年的收入。2、但是,现在已经是10年,09年的报表已经报出。只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更正。1月份收到发票时:借:应付账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注:相当于09年度的“其他业务收入”)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注:相当于09年度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注:把该科目的余额全部结转)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报表调整:调整2010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2009年的收入及为分配利润,并把以上调整和更正,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和1月份的报表一起送税务局。所得税法规定,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以“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不得提前也不得滞后。《企业会计准则》也有同样的规定。一致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