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代表处用工是否一定要通过劳务派遣?急!!!

我公司是一家外企在上海的代表处,根据上海劳动保障局的说法,外企代表处不具有用工资格,只能通过外服公司劳务派遣,但是我又听人说可以直接招用员工,请各位大侠帮忙解决以下问题,小妹感激不尽,谢谢啦!!!
1.外企代表处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跟外服公司签订?
2.如果是的话可不可以只把劳动合同和四险一金外包,员工工资则由公司自己发放?
3.公司自己发员工工资的话,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4.外企上海代表处招用的台湾员工是否也是和大陆员工一样,需要通过外服公司劳务派遣?

1、外企代表处无直接用工权,需要找一家有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通过员工派遣实现用工。所以劳动合同必须和派遣公司签。
2、四险一金可以外包,这是派遣服务的内容。由于是代表处没有法人无法缴税,员工工资和个人所得税需由总部或者由外包公司发放工资并代扣代缴所得税。
3、台湾员工需和总部签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