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吧:有一套公房,现在法院把公房的承租权判给了我。然后我去房管公司办承租人姓名变更手续。但房管公司说要变更名字的话,必须要所有同住人到场的。因为某些家庭矛盾。其他同住人肯定是不会到场的。想问房管公司的这种做法对不对?我可不可以起诉房管公司?高分求解,,另外房子在辽宁沈阳。
那如果房管局不改名字,法院的这个判决书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所以说你无法起诉房管局,现在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在你的家人不同意改变承租人的情况下,如果房管局随便给你更改承租人的名字,那房管局的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