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各地对空置房缴纳多少物业费有不同规定。例如《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陕西省在2014年出台规定,收费标准也是70%。

武汉、南京等地也执行此标准。山东菏泽的规定是,办理空置房手续的空置房超过一年,应缴纳60%的物业费。石家庄市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则只有20%,这个标准让业主开心,但物业则认为难以维持运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置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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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8

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

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各地对空置房缴纳多少物业费有不同规定。例如《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陕西省在2014年出台规定,收费标准也是7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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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0-08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扩展资料:

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政府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9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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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4-18

1、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



2、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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