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里烫伤算工伤吗?

我在烤肉店工作,因为要接开水刷桌子,盆没扶好,导致烫伤,算工伤吗?店里能报销医药费吗?

工人只符合工作时间,不符合工作地点和工作活动,三个条件符合其一,不应认定为工伤。但是,地方社保执行有其意见,不能说死“不予认定工伤”。

如果有缴纳社保,那么走程序,做工伤认定就好。社保认定工伤就报销社保,不认定的,题主朋友就不用负工伤责任。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那就麻烦了。题主朋友说这不算工伤,工人不会答应,如果工人跑去社保投诉,还要承担没缴纳社保后果。如果事件最终认定为工伤,题主朋友还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最终不认定工伤,工人也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同的经济补偿。所以只要工人投诉,题主怎样都会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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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3
1、属于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你的情形符合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局工伤管理部门应予认定为工伤。
2、如果你的伤情轻微,依《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能评不上工伤等级。
参考下列标准:
十级系列: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7)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如果达不到上述条款,则不够评残标准,只能报销医疗费和误工费。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由劳动局出,误工费由单位出。对单位的不利影响是,如果单位年度内申报的工伤事故多,劳动局有可能上调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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