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有两个方面。
第一,《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肋骨骨折 (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是轻伤。第三十三条中,肋骨骨折 (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是指,构成本规定中判定肋骨骨折的情况,须将只有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的情况除外(也就是说,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不构成此三十三条中所指的肋骨骨折的情况)因为你所说的对方真的是3根肋骨骨折,属于多处骨折。程度较重,这样造成轻伤的事实成立的话,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与你的妨害公务没有关系。在被处罚前你能主动与被伤害者协商赔偿,达成对方的谅解书的,在量刑中对你有好处,可按从轻情节量刑,如果可能的话,你先做这事。
第二,如果上述造成轻伤成立,你还面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赔偿标准》。因原文太长就不上传了,你可以在网上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