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免费托运行李要求:
托运行李重量每件不能超过 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航空公司同意后方能托运。符合国际运输条件的航班,每件托运行李重量不能超过32公斤的特别规定。
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
(一)适用计重制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符合国内运输条件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符合国际运输条件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可享受10公斤免费行李额;每名婴儿可免费托运婴儿手推车一辆 。
(二)适用计件制免费行李额:
(1)通常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或公务舱旅客每人为二件行李;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重量不超过 32 公斤
(2)经济舱旅客每人为二件行李;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重量不超过 23公斤;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每人为1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重量不超过 23 公斤。每名婴儿可额外免费托运婴儿手推车一辆。
随身携带行李要求:
随身携带的非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国内)/25×45×56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国际),如公文包、旅行包。
2. 持头等舱客票,每人可随身携带二件非托运行李。
3. 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非托运行李。
4. 带上飞机的非托运行李应能放置于前排座位下或能放置于客舱的密闭存放部位。超过上述规定的重量、件数或体积的非托运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枪支、弹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管制刀具;危险品:爆炸物品;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易燃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或者磁化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品。其它物品:重量、体积、包装、形状或性质不适合运输的物品; 活体动物:野生动物或/和具有形体怪异或具有易于伤人等特征的动物,如蛇等,服务犬除外;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榴莲等;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磁性物质; 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它类似性质的物质;国家法律、法规和航空公司规定不适宜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不得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
货币、流通票证、有价证券、汇票、易碎或易损物品、易腐物品,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金银制品、古玩字画、绝版视频、绝版印刷品或手稿、样品或其它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旅行证件、电脑及配件、个人通讯设备及配件、个人电子数码设备及配件等您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以及您需要定时服用的处方药的损坏均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您托运行李箱或其它合适的容器包装需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两件(含)以上物品不应捆为一件行李托运,行李上不应附插(带)其他物品,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航空公司将可拒绝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