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申请失业保险金领取60天时间限制了,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方法如下: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24个月。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次月开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期限及其停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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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1

超过申请失业保险金领取60天时间限制了,就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领。

1、《失业保险条例》中对申领期限有着这样的规定: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

2、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在已申领并按月发放时规定,失业人员当月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予不发,并自动顺延至下月。

4、连续2个月未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领,气未享受的失业金予以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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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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