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该怎么解决

我在省政府工作13年,属于编外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8年末改制,原单位撤销(原单位2块牌子,一个已经吊销,一个还在,签订合同的是吊线的单位),合并到上级部门,不接收编外人员,但在上级部门工作到5月份,工资和保险一直没开,现在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一个法律依据来出账,得能通过审计,让我正常起诉,我到劳动仲裁申诉,劳动仲裁不受理,说是行政党口,之后仲裁开了个不受理证明让我去区人民法院,但是法院也不受理,说我这种情况只能是跟单位协商,,,跟单位协商无果才会起诉,这种情况我该去哪里维权,中级,高级法院也都去了,同样不受理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
一、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四、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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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8

我跟我的公司发生了纠纷,该从哪方面解决呢?

第2个回答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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