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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竣工工程优先受偿权期限
主张
优先受偿权
的
期限
答:
法律分析: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在2003年1月后竣工的工程项目,
自竣工日起六个月
,承包人未向发包人主张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则其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为确保自身权益,充分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在今后承接建设工程时...
建设
工程
价款
优先受偿权
的行使时间
答: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六个月期限的起算点应区分以下情况予以确定: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工程已实际竣工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为六个月的起算点;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工程未实际竣工的,约定的竣工之日为六个月的...
建筑
工程
承包人行使
优先权
的
期限
是
答: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工程
款
优先权
是否必须诉讼
答: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主张期限是6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尚未竣工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止或者中断等情形,超过6个月不行使该权利的,该权利自然消灭。一、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意思1、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
如何计算建设
工程
价款
优先受偿权
行使
期限
的起算点
答: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自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合同未约定竣工日期,或者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时已经超出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规定承包人
优先受偿权
有哪些
答:
(1)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不要求建设
工程竣工
);(2)行使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权
人是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3)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不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性);(4)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
期限
内仍未支付建设工程价款;(5)建设工程依其性质宜折价、拍卖;...
工程
价款
优先受偿权
的
期限
答:
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综上问题所述,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
六个月
,建议尽快在优先受偿权的的期限内享受相关权利。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
工程
价款
优先受偿权
的
期限
答:
三、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
六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
优先权六个月
改成十八个月
答:
二、优先受偿权行使
期限
起算点新解释一第41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
工程优先受偿权
,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然而实践中由于工程存在
未竣工
未结算,合同提前解除,当事人对付款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等诸多情形,如何确定“应当支付工程款之日”存在争议。笔者梳理...
建筑物
优先受偿权期限
答: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
六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方式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方式有两种即折价和拍卖。2、如果通过折价方式实现优先权,则可以在承包人和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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