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所有权和善意取得的关系
船舶
所有权的
继受取得和民法中
善意取得的关系
答:
如果未进行登记则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果,即继受取得(相对于原始取得而言)
。而善意取得制度是为了保护交易的稳定、安全与不特定的善意第三人。在此方面的善意取得无非就是,一船多卖。先卖予甲(未登记,不管是否已占有),后又卖予乙(已登记)。那么,法律当然的优先保护乙的所有权,而甲的债权只能像...
善意取得的
性质
答:
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相对应,其构成必须有如下要件:第一,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买受人在交易时不会将占有人误认为所有权人,而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法,易使人相信占有人就是所有权人,所以善意取得的物,仅限于动产;第二,让与人须是无处分权的动产占有人。...
善意取得的
东西也要还给原
所有权
人吗
答:
法律分析:善意取得的东西不需要还给原所有权人,原所有权人只能向无处分权人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
民法
所有权善意取得
?
答: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
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传统观点认为,唯有动产才适用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包括不动产在内的...
善意取得制度的关于不动产是否适用
善意取得的
研究
答:
(一)
不动产以登记为占有要件和公示效力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所有权属于物权,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对世权是以对方知情为前提的
。因此,物权必须具有对世的公示效力。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占有仅对动产具有公示力,即普通的第三人对动产的占有人一般都会...
拾得遗失物
与善意取得
是
所有权的
特殊取得方式
答:
拾得遗失物
与善意取得
是
所有权的
特殊取得方式。善意取得需要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拾得遗失物没有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受让人取得财产必须是通过买卖、互易、债务清偿、出资等有偿方式。 拾得遗失物
和善意取得
是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虽然两者很类似,但是拾得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情况还是差别甚大。
...
善意取得
人不是基于无权处分合同而取得
所有权的
”那善意受让人是...
答:
善意取得
明确规定了必须具备物权变更的法定情形(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动产必须交付),所以仍然是基于物权取得
所有权
。物权法定嘛,所以取得物权永远只能基于物权法定变更。
善意取得
答:
从保护交易安全和快捷的角度出发,法律规定善意第三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取得无处分权人转让物的
所有权
。(一)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较为明确地规定了
善意取得
该意见规定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
关系
存续期间,...
善意取得
会产生哪些结果?或者说产生哪些法律效果?
答:
第一,善意受让人取得物的所有权。
善意取得
属于原始取得.这种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取得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愿,也非基于让与的法律行为,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又因为是原始取得,所以动产上原有的一切负担均归于消灭。第二,善意取得不仅引起原所有权人
所有权的
消灭,还赋予了原所有人请求无处分权人返还不...
试分析我国物权法中的
善意取得
制度
答:
善意取得一旦具备构成要件,受让人即取得动产
所有权
。这是
善意取得的
基本法律后果。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原所有人与让与人之间发生债权
关系
。由于让与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因而其转让财产的行为非法。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没收是属于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与物权公示原则的关系
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的关系
善意取得所有权
善意取得后原所有权人
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怎么追回
善意取得是有权占有
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