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案件向中院再审被驳回,可以向哪一级检察院申请抗诉?谢谢!

如题所述

1、如果中级法院裁定不予再审立案,可以向同级检察机关即市检察院申诉。如果市级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
(一)再审检察建议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建议再审的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再审检察建议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五)再审检察建议经该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应当函告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一)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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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28
你都调解了,还怎么上述

调解就是结束了,没有再下去的可能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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