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检察院不支持抗诉决定的咋办?

如题所述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一) 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三) 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四) 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终止审查的案件,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终止审查决定书。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

(一) 申诉人在原审过程中未尽举证责任的;

(二)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者违法的;

(三)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供的新证据的

(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但处理结果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不大的;

(五) 原审违反法定程序,但未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六)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5-13
这是最终的结论,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2个回答  2020-08-30
人民的申诉不应该终结的,只要有,就可以申诉。终结申诉违反宪法规定
第3个回答  2021-01-17
第4个回答  2014-01-02
实在不服可以申请复查。但我们应该尊重司法机关的权威裁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