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眼镜店于2017年11月28日被人举报无证经营隐形眼镜,被查处。药监局说罚款3万是否合理?最近

我的眼镜店于2017年11月28日被人举报无证经营隐形眼镜,被查处。药监局说罚款3万是否合理?最近我们已经把隐形眼镜放入仓库的,并没有直接销售,货物是被翻找出来的。销售记录也是今年2月份的,不是最近的是否有影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正式实施, 而第三类器械的定义明确为:“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或对人体具有较高的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就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 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处罚。你最近销售的违法行为是2月份,没有一年便被发现,所以,处罚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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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2
你好,朋友事情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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