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视力要求是右眼裸眼视力高于4.6,左眼裸眼视力高于4.5。
根据《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第三十五条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音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大学生当兵的检验程序:
1、初检:经武装部目测、了解合格后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对确定为预征对象在校大学生的体检工作,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并安排在体检的第一时间实施。
3、政审:对体检合格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在校期间的政审工作由所在学院出示证明,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并承担其入学后的政审责任。
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并承担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审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