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销售旧货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有什么区别怎么区分?

如题所述

0旧货是进入商业流通环节的有使用价值的货物,是由经营旧货的商业企业(旧货市场等)销售的。
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是指自己使用过,仍有使用价值的一般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
相同:都是仍有使用价值的货物,可以按原来的用途继续使用,如不能按原来的用途继续使用,则属废旧物资了。
不同:旧货是自己没有使用过,是买来卖的,其经营者是商业企业;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则是自己已经使用过,但还没有报废的货物,其销售者则不一定是商业企业。
在税收待遇上,销售旧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则免征增值税;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如不属固定资产,则按适用税率征税,如属于固定资产且是已抵扣过进项税的,则按适用税率征税,如是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则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6-16
销售旧货是指销售自己没有使用过的物品,例如:二手车交易公司销售的二手车,就不是该公司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就属于销售旧货。销售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是自己使用过的,但要把固定资产排除。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
应答时间:2021-06-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详情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智能问答
第2个回答  2020-03-08
1.销售旧货,是一种纯商业行为,一般为购买使用过的物品,再对外销售。如二手货经营单位,买入旧物再卖出,不是以使用为目的。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将自己已使用过的物品再出售的行为。
希望帮助到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08
1、旧货定义
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

经营旧货是指经营者从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购已使用过的物品(包括使用方作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处理的物品)在对外出售,比如专门从事二手车买卖的企业。
旧货的使用者与销售不是同一企业。

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2、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定义为本单位使用过的,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核算的包装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按正常销售处理。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