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林某为其妻子李某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万元的“康宁终身寿险”;同时,林某又为其女儿投保了

“鸿福终身保险”,保险金额3万元,均未指定受益人。2002年1月19日,被保险人李某与女儿遇车祸身故。投保人林某与被保险人李某之母几乎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保险公司经调查了解到:被保险人李某及女儿死亡情况属实,构成保险责任,但投保人林某与被保险人李某已于车祸发生前协议离婚,女儿由李某抚养。
(1)投保人林某对被保险人李某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2)本保险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如果是,保险金应该给付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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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不少人买保险都买中国人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中国人寿的产品到底好不好,哪怕是对他们的热门产品康宁来说也一样。那么,康宁到底值不值得入手呢?昨晚,我把康宁的条款从头到尾好好读了一遍,然后好好写了一篇,详细的产品分析报告:中国人寿的王牌重疾险康宁,原来这么复杂!大家可以看看。

我想大家想要了解的康宁的点我在里面都讲得很清楚了。因为稿子里已经有个详细的剖析,这里就不花过多篇幅讲了,随便说几句:

一、保什么。

二、康宁重疾险的优点有哪些?

1、保障够用:回归到最基本的保障设计,重疾和轻症都有保障,不但轻症种类达到了50种,还另外增加了7种特定重疾,可以额外赔付50%保额,保障基本够用了;

2、中国人寿大品牌,服务网点多:在全国各省市,包括一些乡镇地区,基本都能找到中国人寿的服务网点;

3、0-60岁均可投保,投保年龄广泛;

三、康宁重疾险有哪些需要留意的地方?

老实说康宁仍然有不少差强人意的地方,比如轻症赔付比例,达不到优秀重疾险的水平,现在市面上大部分重疾险的轻症赔付比例,都是30%起步,康宁却只赔付20%,略低了一些。除此之外,虽然疾病覆盖不少,但仍有所不足,其他条款上的漏洞我都写在了老大哥中国人寿再出手,康宁到手,保障全有?看了才知道!这篇回答里,大家可以仔细看看。

除了康宁,我还对比了今年市面上大公司的热销重疾险产品,由于内容过多,你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十款热销的重疾险产品大盘点!相信看完你也可以轻松选到合适自己的重疾险。

以上就是我对"2000年2月,林某为其妻子李某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万元的“康宁终身寿险”;同时,林某又为其女儿投保了"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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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4
以现在打情况林某已经和妻子离婚了,所以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利益只有现在的其前期独自享有,并且女儿也是有其妻子抚养的所以,如果要试想申请女儿的保险金,其丈夫是有权的。但其前妻的保险金的申领。如果生前被保险人指定了受益人,那么其保险金有指定受益人领取。如够没有指定受益人,现在林某前妻的保险金应该由其直系亲属(父母)领取。
第2个回答  2011-10-24
有,人寿保险只要投保的时候存在保险利益关系,不管以后有没有保险利益,都不影响保单的有效性。没有指定那就是按法律程序来了,就是法定的那些受益人。
第3个回答  2011-10-24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0-24
正面回答,1.没有保险利益。
2.合同有效,康宁终身受益人为李某的母亲,鸿福终身的受益人为林某本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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