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已开庭,还没有宣判,法院要求交罚金,罚金19000元,是否需要交,会对减刑有帮助吗?

法院开庭为什么没有通知家属呢?是否合法?一共需要开几次庭啊?知道的请给予帮助,谢谢了!

这是法院通常的作法。判决书做出并送达后,基本上就没有希望收到罚金了,所以法院通常会在判决前先收罚金。交罚金时你可以和法官讨价还价一下,不是说金额,而是讨要条件,比如提出交了罚金希望判缓刑或者其他希望减轻的刑罚。
交钱对于减刑还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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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4
按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罚金属于刑罚方法之一,只有判决后生效后才需要交!但有时候,法院得罪不起呀!国情呀!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你好
一、关于罚金,《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关于开庭通知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属于被告人家属,只要不是未成年人犯罪,法院不通知家属;如果是被害人家属,法院应当通知。
三、关于开庭次数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明确的开庭次数,如果案情不复杂,没有延期审理和鉴定,那么一般开两次庭,一次开庭调查辩论,一次开庭宣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0-24
法院要求的罚金要交,对从轻或者减轻刑罚有一定帮助。
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刑事案件开庭需要通知家属,被告人和辩护人是应当通知的。
需要开几次庭关键取决于法院是否调查清楚相关事实,并非法律规定要开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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