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有一方无法生育孩子会判给谁

离婚双方有一方无法生育孩子会判给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因此,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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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9
如果条件都不错的话,无法生育的几率较大追问

我是说两个人已经有了孩子了,正在离婚,男的想要孩子,女的不给,但是判决,很容易判给女生P。如果男的做绝育手术。孩子会判给男方。因为男人特别想要这个孩子

追答

那两个人的生活条件呢,孩子多大这个也是关系到判决的

第2个回答  2016-07-29
追问

因为两个人有孩子了,都已经六岁了!但是要离婚!男的想要孩子但是判决有可能判给女生!如果男的做绝育手术!法院会把孩子判给男人吗?

追答

会的,孩子给谁都一样,还是你娃,只是说起来谁带比较复杂,其实很简单

追问

因为男的想带孩子,做出最痛苦的选择,绝育!因为女方离婚,肯定很少叫男方看孩子!你知道那种痛吗!男人想陪孩子长大!

追答

那你就让他带吧,你经常回去看孩子一样,孩子还是你的,

第3个回答  2016-07-29
既然无法生育,哪里来的小孩呢?
第4个回答  2016-07-29
这个是可以的 可以因为这个申诉离婚的 放心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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