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基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基础。
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一起共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宪法》第52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保证,宪法序言和总纲都一再强调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宪法总纲明确规定:“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宪法此条规定实际是序言和总纲规定的有关原则的延伸和具体化,是我国各民族的公民都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
2、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第53条的此项规定,是关于公民遵守法纪和尊重社会公德义务的规定,包含以下6方面的内容: (1)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公民必须守法的总的原则规定。 (2)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3)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4)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5)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6)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祖国的安全是指:(1)国家领土、主权不受侵犯;(2)国家各项机密得以保守,社会秩序不被破坏。; (3)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4)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
4、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5、依法纳税 公民有纳税的义务,税收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向纳税单位或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我国的税收是用于发展社会、巩固国防、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它反映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和再分配关系。因此,依照法律纳税,也应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6、其他义务 除了以上专门规定的五项义务外,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还包括在基本权利条文中规定的四项义务: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扩展资料:
宪法的地位: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扩展资料: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国家对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要求,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最低限度的、也是最主要的责任。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扩展资料:
案例:
吴忠市两名青年因拒服兵役被罚3万元,被列入公安机关黑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浦强和李虎去年9月自愿报名参军,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到部队服现役。在服役期间,两人多次表示不想当兵,每天向部队递交离队申请。
征兵办公室与乡镇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多次前往两人所在部队耐心谈话、教育劝导,部队各级领导细致做工作,但两人仍拒绝继续留队服役,态度极其消极,并采取极端行为相要挟,在部队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所在部队依法规按政治思想退兵做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红寺堡区征兵领导小组对蒲强、李虎作以下处罚:给予每人一次性经济处罚3万元;;
5年内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3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入学、升学或转学手续,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等;将两人列入公安机关违法人员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