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车辆转让给弟弟了,未办过户手续.只是有在场人协议.车辆出事,我有则应吗?

如题所述

侵权责任法,“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32号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1、若你有证据证明车辆已经转让,则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若你没有证据证明车辆已经转让,被认定为车辆借用,则你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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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7
肯定有啊 没办过户手续 车子还在你名下 警察可不管这么多 管你卖没卖 卖给谁 只要车主姓名还是你的名字 从法律上来讲 车子就是你的 出了事你还是会负责任的 赶快去过户吧 赶快
第2个回答  2011-10-17
有 因为车在法律上还是你的所有权 如果他非要控告你的话 你要有一定的责任 而且不过户 有些证件很麻烦
第3个回答  2011-10-17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你没有责任。
第4个回答  2011-10-17
肯定有啊!因为车的户主还是你啊!
第5个回答  2011-10-17
百分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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