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担任民庭庭长以来,抓住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这个关键,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庭审的标难和要求,通过案件评查、电化教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干警业务素质。3年来,他带领全庭同志共评查审各类民事案件1万多件.培训干部112人次,组织庭审观摩、知识竞赛7场,指导撰写调研材料32篇,有力地推动了民审工作的发展。他注重学习,不断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庭里,他专门审理院长交办、发还重审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3年来,他办理此类案件23件,件件收到良好的效果。在工作中,他坚持公正办案,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惧压力,不顾亲情,不贪便宜,多次拒绝当事人的吃请、送礼,受到群众的称赞。为了审判事业,他经常加班加点,抱病坚持工作,事事处处于在别人前头,调动了全庭同志的积极性,使民庭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受到各界的好评,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