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多所大学。
推免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
2、自荐信
3、导师推荐信,专家推荐信2封,须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本科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5、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7、大学英语考试证书原件,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GRE成绩证明1份,或IELTS成绩证明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推免具备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该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 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