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合同条款上写着,这要干不到三年就算违约,那我现在签了岂不是卖给公司了?如果我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没问题吧,就怕真闹腾起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手续麻烦吗?
首先这6000元的违约金单位不会提前扣出来吧,到时候顶多扣你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扣着不发,那你直接打电话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可以了。那个违约条款是无效的,因为他与法律规定相冲突。
不同意就一直不给上保险啊,我拿着劳动法找他理论,确告诉我说,国家规定是规定,私企可以自己约定,是这样吗?即使签了,也算无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