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读于一所211大学,是一名大二学生。于今年2月15日发生车祸,对方全责。手术植入钢板,需一年后取出。现在能做伤残鉴定吗?如果等拆了钢板再做,就回过了诉讼时效。但据我所知,伤残鉴定不延长诉讼时效。我去鉴定所做鉴定,工作人员总是以钢板没拆为由,态度很是含糊暧昧。这种情况应该不少,请问这类问题都是怎么解决的?求高手指点。。。 还有,我这种情况能向学校索赔吗?我交了保险。
谢谢你,那鉴定所应该没有理由以钢板没拆为由拒绝鉴定吧!还有第二次手术费用评估也要在指定的法律机构做吗,可以找医院的医生开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