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怎么做工伤认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4
南京工伤认定在哪里
当地的人社局就是过去的劳动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提供证据。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南京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在哪做,我有工伤认定书,怎么申
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工伤认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应该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及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请问 在南京哪里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需要什么要求
首先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baike.baidu/view/8658150,只有收到社保局下达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才属于国家承认的工伤,才具备法律保障!社保局才会安排下一步的伤残等级鉴定。

伤残鉴定是严格按《工伤鉴定标准》baike.baidu/view/2205931#11执行的。

拿到鉴定等级后按《工伤赔偿标准》baike.baidu/view/2001275,获得相应等级的赔偿。
由于是工伤, 在南京伤残鉴定如何申请? 10分
你先去单位拿工伤认定书,然后拿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到储们到底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判定等级。
南京市工伤认定有哪些地方?
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水西门大街。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再鉴定。至于等级,须以鉴定结论为准。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工伤赔偿的计算和索赔事宜。
在江苏省南京市那里可以做工伤鉴定
这个是劳动者到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由委员会随机指定劳动者到所在城市具备鉴定资质的医院做鉴定检查,由专家库中3到5名专家出具鉴定意见,最后由鉴定委员会综合专家意见出具鉴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南京市申请工伤赔偿的具体处理流程和每步所需的相关手续
你的问题问得不清楚。处理流程全国一样,都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具体流程:完全走正规渠道。第一,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第二,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三,持工伤认定、鉴定结论到当地人社局社保部门报销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第四,如果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赔偿劳动者“一次情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见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简易流程:医好伤者,根据伤情,参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确定大致级别,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当然,双方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愿对你有用。
有南京做工伤鉴定去哪里做
没有专门做工伤鉴定的单位,可以去大型的三甲级的医院做,但好像不是每个医院都能做,你最好打电话到问一下在确定
南京工伤伤残鉴定在什么地方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

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报销医疗费、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

五、如单位未给你买设保,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

六、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南京工伤鉴定机构在哪
:你向企业注册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若企业在南京市注册,你向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123号; 电话:025-84713459 。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