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强=压力/受压面积(P=F/S);
压力=压强*受力面积(F=PS)。
物理学上的压力,是指发生在两个物体的接触表面的作用力,或者是气体对于固体和液体表面的垂直作用力,或者是液体对于固体表面的垂直作用力。习惯上,在力学和多数工程学科中,“压力”一词与物理学中的压强同义。
扩展资料
产生机理
固体表面的压力通常是弹性形变的结果,一般属于接触力。液体和气体表面的压力通常是重力和分子运动的结果。
压力的作用方向通常垂直于物体的接触面。如果观测到压力的作用方向与接触面并不垂直,通常是由于压力和摩擦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特点
1.作用方向与作用面积垂直并与作用面积的外法线方向相反;
2.压力一定时,受力面积越小,压力作用效果越显著;
3.受力面积一定时,压力越大,压力作用效果越显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压力词条
1、F=G(压力与重力平衡)
2、F=F`(压力与外力平衡)
3、F=P*S(压力=压强*受力面积)
4、F=p*g*h*s(这是容器底部受的液体的压力,压力=液体密度*g*液体深度*受力面积)
扩展资料:
特点:
1.作用方向与作用面积垂直并与作用面积的外法线方向相反;
2.压力一定时,受力面积越小,压力作用效果越显著;
3.受力面积一定时,压力越大,压力作用效果越显著。
压力与重力:
(1)压力是由于相互接触的两个物体互相挤压发生形变而产生的,按照力的性质划分,压力属于弹力;重力是由于地面附近的物体受到地球的吸引作用而产生的。
(2)压力的方向没有固定的指向,但始终和受力物体的接触面相垂直。(因为接触面可能是水平的,也可能是竖直或倾斜的)重力有固定的指向,总是竖直向下。
(3)压力可以由重力产生也可以与重力无关。当物体放在水平面上且无其他外力作用时,压力与重力大小相等。当物体放在斜面上时,压力小于重力。当物体被压在竖直面上时,压力与重力完全无关。当物体被举起且压在天花板上时,重力削弱压力的作用。
(4)压力的作用点在物体受力面上,重力的作用点在物体重心,规则的均匀的几何体的重心在物体的几何中心。
外力作用的强弱与气候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影响地形发育的水文、植被等因素都受到气候条件的控制。例如寒冷的冰川覆盖地区以冻融崩解、冰川作用为主,干旱地区流水作用不显著而风沙作用占居优势,温暖潮湿地区的流水作用最为活跃。
从这个意义上讲,不仅风化壳、残积物都明显地具有地带性的特点,甚至一向被认为是非地带性因素的地形的发育,在一定程度上都反映着气候的烙印。
特别是气候可以通过植被、水文对地形产生影响:植被茂密、水土保持良好的地区,植被抑制了外力侵蚀作用的发展,从而起到保护地面的作用;而植被稀疏、甚至地面裸露的地区,则加强了流水、风等外力作用的侵蚀强度。
物体所受的压力与受力面积之比叫做压强,压强用来比较压力产生的效果,压强越大,压力的作用效果越明显。压强的计算公式是:p=F/S,压强的单位是帕斯卡,符号是Pa。
增大压强的方法有:在受力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压力或在压力不变的情况下减小受力面积。减小压强的方法有:在受力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减小压力或在压力不变的情况下增大受力面积。
液体对容器内部的侧壁和底部都有压强,压强随液体深度增加而增大。
液体内部压强的特点是:液体由内部向各个方向都有压强;压强随深度的增加而增加;在同一深度,液体向各个方向的压强相等;液体压强还跟液体的密度有关,液体密度越大,压强也越大。液体内部压强的大小可以用压强计来测量。
物体由于外因或内因而形变时,在它内部任一截面的两方即出现相互的作用力,单位截面上的这种作用力叫做应力。
一般地说,对于固体,在外力的作用下,将会产生压(或张)形变和切形变。因此,要确切地描述固体的这些形变,我们就必须知道作用在它的三个互相垂直的面上的力的三个分量的效果。
这样,对应于每一个分力Fx、Fy、Fz、以作用于Ax、Ay、Az三个互相垂直的面,应力F/A有九个不同的分量,因此严格地说应力是一个张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压力
1、F=G(压力与重力平衡)
2、F=F`(压力与外力平衡)
3、F=P*S(压力=压强*受力面积)
4、F=p*g*h*s(这是容器底部受的液体的压力,压力=液体密度*g*液体深度*受力面积)
扩展资料:
物理学上的压力,是指发生在两个物体的接触表面的作用力,或者是气体对于固体和液体表面的垂直作用力,或者是液体对于固体表面的垂直作用力。习惯上,在力学和多数工程学科中,“压力”一词与物理学中的压强同义。
固体表面的压力通常是弹性形变的结果,一般属于接触力。液体和气体表面的压力通常是重力和分子运动的结果。
压力的作用方向通常垂直于物体的接触面。如果观测到压力的作用方向与接触面并不垂直,通常是由于压力和摩擦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压力与重力
(1)压力是由于相互接触的两个物体互相挤压发生形变而产生的,按照力的性质划分,压力属于弹力;重力是由于地面附近的物体受到地球的吸引作用而产生的。
(2)压力的方向没有固定的指向,但始终和受力物体的接触面相垂直。(因为接触面可能是水平的,也可能是竖直或倾斜的)重力有固定的指向,总是竖直向下。
(3)压力可以由重力产生也可以与重力无关。当物体放在水平面上且无其他外力作用时,压力与重力大小相等。当物体放在斜面上时,压力小于重力。当物体被压在竖直面上时,压力与重力完全无关。当物体被举起且压在天花板上时,重力削弱压力的作用。
(4)压力的作用点在物体受力面上,重力的作用点在物体重心,规则的均匀的几何体的重心在物体的几何中心。
力可以使物体产生形变。例如,用木棒从各个角挤压面团,可看到,当木棒离开后,面团上留下一个个的凹坑,这种使面团发生凹陷形变的力为压力。
有关解释
1.大气压:地球表面上的空气柱因重力而产生的压力。它和所处的海拔高度、纬度及气象状况有关。
2.差压(压差):两个压力之间的相对差值。
3.绝对压力:介质(液体、气体或蒸汽)所处空间的所有压力。
绝对压力是相对零压力而言的压力。
4.表压力(相对压力):如果绝对压力和大气压的差值是一个正值,那么这个正值就是表压力,即表压力=绝对压力-大气压>0。
5.负压(真空表压力):和“表压力“相对应,如果绝对压力和大气压的差值是一个负值,那么这个负值就是负压力,即负压力=绝对压力-大气压<0。
6.静态压力:一般理解为“不随时间变化的压力,或者是随时间变化较缓慢的压力,即在流体中不受流速影响而测得的表压力值”。
7.动态压力:和“静态压力”相对应,“随时间快速变化的压力,即动压是指单位体积的流体所具有的动能大小。”通常用1/2ρν2计算。式中ρ—流体密度;v—流体运动速度。”
8.气体压力:通常提到的气体压力或者大气压力,实际上是取其每单位面积上的压力的数值,关于这个概念在物理学和热力学上的应用,请看压强。
约定研究重力要在静力学范围内,要以放置物体的支持物或物体自身为非惯性系。
弹力、摩擦力、电场力等只作用在物体的局部,不能使物体获得重量。
能使物体获得重量的力不只是万有引力,还有惯性力。因为它们都是同时作用在物体的每一个质元上。所以重力的概念被提升为:能使物体获得重量的万有引力和惯性力的共同作用叫重力。这是提升后重力概念的深邃之处。
同一物体所受重力在不同情况下可以变化,大于正常值时称作超重,小于正常值时称作失重。这是重力概念提升后的明显改观。
此时重力概念的适用范围远远地扩大,它适用于宇宙中的任何天体、人造天体和飞行器,当然包括地球。
以天体自身为非惯性系,在宇宙中,被看成质点的天体,或相对于天体极小的人造天体、关闭发动机的飞行器等,都是被视为质点的“天体质点”,它们在轨道上运行着。
因为天体质点不受万有引力以外的其他种类的力如支持力、发动机的推动力的约束,所以某天体所受另一天体的万有引力会全部用来产生该天体的加速度,且对应出一个惯性力。
因为此惯性力大小等于该天体的加速度大小与该天体质量的乘积,而来自另一天体的万有引力的大小也等于这个乘积,而此惯性力的方向与此万有引力方向相反,所以另一天体对该天体的万有引力和与其产生的加速度对应的惯性力相互抵消。
这样来自另一天体的万有引力全部用来产生该天体的加速度的力,就没有使该天体获得重量的作用效果了。
把宇宙中天体视为质点之后,物体的运动轨迹和动力学规律与所在天体相同,就有理由把物体和所在天体视为在同一轨道上运行的两个天体。所以来自其他天体对物体的万有引力也能和与其产生的加速度对应的惯性力相互抵消。物体没有从来自其他天体的万有引力那里获得重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压力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液体产生的压力的计算公式为:p = ρgh,
其中ρ代表液体的密度,g是重力加速度、h代表液体深度。
液体压力是由于液体受到地球引力而产生的对于容器的压力。液体内部向各个方向都有压强,压强随液体深度的增加而增大,同种液体在同一深度的各处,各个方向的压强大小相等;不同的液体,在同一深度产生的压强大小与液体的密度有关,密度越大,液体的压强越大。
1、液体产生的压力的计算公式为:p = ρgh,其中ρ代表液体的密度,g是重力加速度、h代表液体深度。
2、液体压力是由于液体受到地球引力而产生的对于容器的压力。
3、液体内部向各个方向都有压强,压强随液体深度的增加而增大,同种液体在同一深度的各处,各个方向的压强大小相等;不同的液体,在同一深度产生的压强大小与液体的密度有关,密度越大,液体的压强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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