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下岗职工,在户籍所在地有医保的,现在沿海打工(省外),半个月前胃溃疡兼胃出血住院7天,产生8000多元费用。
现在回到原籍所在地,找到当地的社保局报销,答复是我应该在住院期间就应该向社保局通告本人异地急诊住院,这样社保局可委托住院所在地社保局派员进行身份核实。现在我已经出院了,无法核实这笔医疗费用是由本人产生,所以不予报销。
这个理由合法吗?异地急诊住院应该如何报销?现在有什么补救措施?
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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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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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那么异地急诊就医住院,医保如何报销?如何办理?需哪些手续?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异地急诊就医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异地急诊就医住院,医保如何办理?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办理,基本当天就可以拿钱。
报销异地急诊住院医保的方法/步骤:
一、异地急诊住院医保报销程序:
1、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2、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啦。
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百度社保所的地址。因为是一个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眼的地方。
4、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完成上面的三步,就可以去大城市的医院住院治疗了,治好了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你上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二、异地急诊住院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