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超市非出口,对方强要从这里出去,我弟弟去拦了一下,对方就给我弟弟一耳光后,拿起鞋子就不停打头部,流血不止.当时报了警.但是现在我们什么赔偿都没得到.一家人都郁闷死了.
1)请问,我们家属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单位超市应该担什么责任
2)8.20被打,9.9号捕批,我们(在没判决前)可以要求单位先关工资吗
3)在理赔方面,是超市工伤赔得多一些,还是法院判打人者赔得多一些
6)法院判给我们民事赔偿后,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超市赔偿费用,赔偿的都有哪几项
7)是在急救中心看的普通门诊,在医院住了18天,实际是没有住院的.出院后,在家附近一个私人门诊,去输了几次水,私人门诊费用法院能判吗?
9)精神损失费可以提起吗?没达到残,在中国是不是一般都判不了多少金额.
10)我们怀疑对方是走了关系可能放出来,但是系统显示的批捕,怎么能证实对方确实关在里面的,我们可以去看守所确定吗?
希望好心人士,帮我分析一下,8.20被打的,两个多月了,我们受害者应该做些什么,听说法院判不了多少钱,所以我们没请律师,我们可以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吗?多谢了,希望大家说详细点.
真不好意思,我只有这点分了,希望好心人士帮我出出主意,多谢了.
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