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异地能用吗?都需要什么手续?

我是吉林榆树人。在天津病了。在天津治病。不知道能不能用在榆树办理的新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都需要什么手续?我还用回榆树办手续吗?

吉林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天津是可以使用的,但是需要办理转诊才可以使用。

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由省内有转诊资格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及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中心)发起转诊,按照《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要求填写并生成纸质版,打印交由患者,作为跨省异地就医转诊的凭证。

对于参合患者需要异地报销,应填写银行账户等信息,具体内容参见《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数据交换技术方案》;对于未办理身份证的婴幼儿,姓名为XXX之子(之女),XXX为已参合的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为XXX的证件号码,以保证患者身份的一致性。

参合患者转出省份新农合省级平台通过国家平台及时接收参合患者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返回的住院登记信息。在办理转诊的同时,须告知患者外出就医应携带转诊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卡,方可享受跨省就医即时结报服务。

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入院通知单、转诊单。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查验就诊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参合患者本人及其出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经吉林省转诊的参合患者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报销补偿时,使用就医省份的新农合相关目录,补偿标准按照可补偿费用0-1500元(含1500元)为起付线,1500元(含1500元)以下不参与报销补偿,1500元以上按照55%比例报销补偿。

参合人员经规范转诊跨省异地就医时,出院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异地就医结算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向就医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回款材料,申请拨付已垫付资金。对于部分占用资金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可以向其预付部分资金。

也就是说,只要办理好转诊的,在天津看病时只要说明自己的情况,就只缴纳个人自费的部分,新农合报销的按照报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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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首先要办理好转诊,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及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中心)发起转诊,办理住院时出示办理好的所有材料。患者接到入院通知后持入院证明到指定窗口办理入院登记,主动告知转诊身份,并出示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单、身份证、农合卡(证)等材料。

携带材料不全的告知患者带齐全部资料方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待遇。出院时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而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调用跨省异地就医结报结算程序,分解结算患者自付金额以及新农合基金补偿金额。也就是说,患者需支付自付金额,新农合基金补偿金额由医疗机构垫付。

参考资料来源:/www.xnh.org.cn/bczc/20170711/8919.html"target="_blank"title="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信息平台-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信息平台-吉林省新型农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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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7

吉林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天津是可以使用的,但是需要办理转诊才可以使用。

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由省内有转诊资格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及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中心)发起转诊,按照《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要求填写并生成纸质版,打印交由患者,作为跨省异地就医转诊的凭证。

对于参合患者需要异地报销,应填写银行账户等信息,具体内容参见《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数据交换技术方案》;对于未办理身份证的婴幼儿,姓名为XXX之子(之女),XXX为已参合的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为XXX的证件号码,以保证患者身份的一致性。

参合患者转出省份新农合省级平台通过国家平台及时接收参合患者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返回的住院登记信息。在办理转诊的同时,须告知患者外出就医应携带转诊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卡,方可享受跨省就医即时结报服务。

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入院通知单、转诊单。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查验就诊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参合患者本人及其出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经吉林省转诊的参合患者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报销补偿时,使用就医省份的新农合相关目录,补偿标准按照可补偿费用0-1500元(含1500元)为起付线,1500元(含1500元)以下不参与报销补偿,1500元以上按照55%比例报销补偿。

参合人员经规范转诊跨省异地就医时,出院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异地就医结算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向就医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回款材料,申请拨付已垫付资金。对于部分占用资金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可以向其预付部分资金。

也就是说,只要办理好转诊的,在天津看病时只要说明自己的情况,就只缴纳个人自费的部分,新农合报销的按照报销即可。

扩展资料:

首先要办理好转诊,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及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中心)发起转诊,办理住院时出示办理好的所有材料。患者接到入院通知后持入院证明到指定窗口办理入院登记,主动告知转诊身份,并出示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单、身份证、农合卡(证)等材料。

携带材料不全的告知患者带齐全部资料方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待遇。 出院时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而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调用跨省异地就医结报结算程序,分解结算患者自付金额以及新农合基金补偿金额。 也就是说,患者需支付自付金额,新农合基金补偿金额由医疗机构垫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信息平台-吉林省新型农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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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能用。
  材料:
  出院带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结算单、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合作医疗。
  流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第3个回答  2011-11-03
你要是在天津治病的话,可能要回去了,要开转院证明。不然可能不报销 。
第4个回答  2011-11-04
一般不能。住院说不定可以,但要办转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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